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5年4月30日   点击人次: 47   

学校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专项) 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就业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

(四)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就业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七)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八)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就业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二)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 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三)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详见附件6)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7)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报书》(详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料填写。下载并认真填写(附件2-4)《申报书》《活页》《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需为下发文件附件,不可从他处下载。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5月16日10:00前各二级单位报送《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纸质档各一份至学生工作处(望岳楼51303),《申报书》《活页》统一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至jyb@zjjc.edu.cn(命名为: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就业研究专项+姓名)。

(三)资格审查。就业指导中心做好资格审查,如有重合选题则进行项目评审。

(四)项目网上填报。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在“全国教科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完成填报。申请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待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则使用原账号登录系统)。

(五)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六)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申报,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申报造成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全国教科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八)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详见附件5)。

联系人:肖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44-8832986;0744-8321525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指南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就业专项—申报书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就业专项)—活页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汇总表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30日